一、本馆基本陈列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。
二、开放时间:每周二至周日9:00——17:00,周一闭馆检修设备设施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三、衣冠不整者,谢绝入馆。
四、严禁将危险品(包括易燃、易爆、管制刀具及其他可能危害文物和人身安全的所有物品)及宠物带入馆内。
五、自觉保持环境卫生,爱护花草树木,请勿踩踏草坪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六、请勿在馆内使用扩音喇叭、大声喧哗、玩耍嬉闹。
七、遇雷雨天气,请勿在树下逗留,关闭手机。
八、自觉爱护文物展品及公共设施。请勿触摸展品、展柜,不使用三脚架、闪光灯、录像等设备。对文物展品和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,须原价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。
九、如遇本馆重大或临时性活动,请遵从本馆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