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挖掘庐山历史文化内涵,充实庐山博物馆藏品,不断丰富陈列展览内容,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庐山博物馆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(一)反映庐山历史、文化、科学、艺术特征,具有收藏、保存、研究和展示价值的实物。如古琴、钢琴等。
(二)庐山历史上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手稿。如古旧图书等。
(三)与庐山重大历史事件、革命活动或重要人物有关,具有重要纪念意义、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实物。
(四)反映庐山历史的生产、生活,具有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代表性实物。
二、征集方式
(一)捐赠。收藏单位或个人,本着自愿的原则,将收藏文物无偿捐赠。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个人和集体,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;捐赠文物一经陈列,在展品上永久具名;对于捐赠文物数量大、价值高的,可单独举行捐赠仪式,颁发荣誉证书。
(二)购买。根据博物馆馆藏和布展需要,按照公平、合理、合法的原则,对归属于个人和集体所有的文物按市场价格购买。
(三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。
三、联系方式
征集单位:庐山博物馆
联系人:钟先生、黄女士
联系电话:0792-8281331 0792-8288052 13627925439
电子邮箱:lushanshikeguan@163.com
通讯地址: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芦林一号
邮编:332900
庐山博物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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